今年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启动了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不断加强了治安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打击犯罪的力度,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的安全作为目标,针对今年“两节”全国道路客运量剧增,已经达到了18.6亿人次这样一个人、财、物大流动的新形势,针对容易诱发各种非法犯罪、交通事故、火灾灾害事故多发的态势,打破常规,使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基层一线,深入到维护社会治安最需要的时空,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严密防范、严格治安管理,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极大地压缩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有效遏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和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从统计数据看,一季度社会治安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四降、两升,基本稳定”。 “四降”为: 一是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92.6万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在全部刑事案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放火、强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侵害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分别下降12.4%、7.8%、15.3%、4.9%。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有效减轻了因重大犯罪活动给群众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了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是治安案件受理查处数量下降。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26.9万起,同比下降10.5%;查处治安案件104.9万起,同比下降10.7%。 三是火灾数量、损失大幅度下降。一季度,全国火灾事故稳中有降,人员伤亡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火灾6.8万起,同比下降1%;死亡人数543人,同比下降45.8%;受伤人数339人,同比下降40.4%;直接财产损失1.9亿元,同比下降50.2%。 四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一季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下降幅度较大。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8万起,同比下降11.3%;死亡人数20961人,同比下降8.5%;受伤人数115443人,同比上升1%;直接财产损失3.9亿元,同比下降18.3%。 “两升”为: 一是破案数上升。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2万起,同比上升2.5%。大家知道,公安机关破案数上升是在刑事发案数与去年基本持平的状态下的上升,表面上看,上升幅度不大,但是在打击刑事犯罪的过程中,破案数想要提高1%,公安机关和民警都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和艰辛。我认为,这个上升是与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进一步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提高发现和打击犯罪能力,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控制措施密不可分的。这个上升,还有一个关系,就是各项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案件违法犯罪的线索不断有群众提供上来,支援了公安的工作。同时,由于加强了警务体制的改革,提高了发现和打击犯罪的能力,落实了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这和这个数字的变化是有直接关系的。 二是侵财犯罪案件略有上升。一季度,侵财犯罪案件略有增多,同比上升1.6%。其中,盗窃、诈骗、抢劫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1%、9.4%、4.9%;抢夺案件下降1%。整个侵财犯罪占到所有犯罪案件的大数,其中几类主要的侵财犯罪行为都有一定的上升,但是由于加强了“两抢一盗”的斗争,抢夺犯罪方面有所下降。 从时间规律来看,一季度一般来讲是侵财案件发生的高峰期,特别是元旦、春节两天,人流、物流、资金流增多,属于侵财犯罪案件多发时段。另一个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诱发和滋生侵财犯罪的因素增多。与之相比,严重暴力犯罪致死人数处于下降趋势。2004年至2005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死伤人数特别是致死人数下降8.6%,杀人致死案下降14%。刚才也说到,今年一季度侵犯人身安全犯罪案件也出现了下降,从一个侧面说明犯罪的暴力化程度有所缓解,刑事犯罪人身受侵害情况有一定程度的好转。 全国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9.8万起过 死亡20961人 2006年4月11日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社会治安形势。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说,一季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下降幅度明显。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8万起,同比下降11.3%;死亡人数20961人,同比下降8.5%;受伤人数115443人,同比上升1%;直接财产损失3.9亿元,同比下降18.3%。(胡永平)
全国一季度共发生火灾6.8万起 造成近千人伤亡
今天,记者从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季度,全国火灾事故稳中有降,人员伤亡及直接财产损失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火灾6.8万起,同比下降1%;死亡人数543人,同比下降45.8%;受伤人数339人,同比下降40.4%;直接财产损失1.9亿元,同比下降50.2%。(胡永平)
一季度刑事立案92.6万起 严重暴力犯罪明显下降
2006年4月11日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向媒体通报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社会治安形势。
武和平介绍说,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92.6万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在全部刑事案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放火、强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分别下降12.4%、7.8%、15.3%、4.9%;侵财犯罪案件略有增多,同比上升1.6%,其中盗窃、诈骗、抢劫案件同比上升1.1%、9.4%和4.9%,抢夺案件下降1%。 他说,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破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2万起,同比上升2.5%。同时,全国公安机关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26.9万起,同比下降10.5%;查处治安案件104.9万起,同比下降10.7%。(胡永平)
两个因素使一季度侵财犯罪案件增多 同比上升1.6%
2006年4月11日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社会治安形势。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两方面因素使全国一季度侵财犯罪案件有所增多。
他说,从统计数据来看,今年第一季度,全国侵财犯罪案件略有增多,同比上升1.6%。其中,盗窃、诈骗、抢劫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1%、9.4%、4.9%;抢夺案件下降1%。从刑事案件发案时间规律上看,一季度,恰逢元旦、春节,人流、物流、资金流增多,属于侵财犯罪案件多发时段。另一个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诱发和滋生侵财犯罪的因素增多,与之相比,严重暴力犯罪致死人数处于下降趋势。2004年至2005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致死人数下降8.6%,杀人致死案下降14%,同时,今年一季度侵犯人身安全犯罪案件仍在下降,从一个侧面说明犯罪的暴力化程度有所缓解,刑事犯罪人身受侵害情况有一定程度的好转。(胡永平)
公安部:甘肃人头骨是既往的尸骸 没有致命伤
据中国网报道,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4月11日上午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东方卫视记者有关甘肃人头骨案件的进展时说,公安部对人头骨事件是重视的,目前正在调查之中。通过调查所得,最起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详细>>>>
公安部:2006年公安机关全面加强“三基”建设
据中国网报道,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4月11日上午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06年作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的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三基”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已全面启动,按照公安部党委提出的“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素质要提高、管理要规范、机制要创新”的总要求,将加强基础工作和当前的打击犯罪、防范控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几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详细>>>> 对广州市领导提出要敢于枪击砍手党 公安部回应
据中国网报道,在4月11日上午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日前广州市的领导要求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要敢于开枪,曾经有警察没有鸣枪示警就开枪的情况发生,请问发言人对此如何看?对警察可以开枪的条件是如何界定的?是不是会改变警察使用枪支的限制?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回答说:这个问题是依法使用枪支的问题。详细>>>>]
公安部:"十一五"期间犯罪流向将显“洼地现象”
2006年4月11日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根据社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公安部意识到还会有犯罪的浮动问题,会出现一种“洼地现象”。
他解释说,治安防范加强的地方,局部会好起来,犯罪就会流向不加防范、不加控制的一些地区。暴力犯罪、人身犯罪减少,预示着社会管理控制率的增强,和人民群众人身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而侵财犯罪多发,说明我国经济大发展过程当中,还有一些不适应,在管理环境上有空白的部位和地区,提示加强防范控制,实行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安治国方略。(胡永平)
公安部:目前已经向16个国家派驻了26个联络官
据中国网报道,在4月11日上午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在2005年,中国警方大力开展双边、多边的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详细>>>> 公安部:中国农村不存在农民和警察的冲突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不存在农民和警察的冲突的问题。 武和平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上述表述的。有记者问,公安部是否有收集农村村民跟警察发生冲突的数字?一些农村社会治安不稳定,是不是工作的重点? 武和平回答说:刚才你讲的这个问题不存在。目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中国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在去年已经达到了18万亿,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在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因征地、拆迁纠纷过程当中的一些利益诉求。对这个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特别是党中央提出来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位朋友会注意到。最近,周永康部长在山东专门调查了农村的社会治安案件,也向全国公安机关提出了关于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基础工作,加强农村社区警工作的要求。对于农村涉及执法问题的信访、上访,公安机关都认真对待,我们开展了“大接访”,又建立了接访工作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是按照法律要求,比如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提出合理诉求的,就会受到当地党委的重视,同时有些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至于你刚才说到的农民和警察的冲突,不存在这个性质的问题,因为公安机关担负的是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针对目前存在的治安问题,出现的一些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才会接警,我们主要是担负维护社会治安治理的问题。 (人民网 记者吕冰)
上一条:从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看经济格局新变化
下一条:金人庆:中国的发展为世界经济增长做贡献
【关闭】
校友 | 图书 | 招生 | 研究生 | 就业 | 校园网 | 教务 | 人事 | 校园安全 | 后勤服务 | 学报 | 心里咨询
东北大学总校 | 东秦主页 | 新华网 | CCTV | 人民网 | 光明网 | 中国广播网
冀ICP备字05002793号
Copyright © 1987-2015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