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东北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教政法〔2023〕15号),《东北大学章程修正案》于2023年6月27日经教育部核准通过。根据核准后的章程修正案形成的《东北大学章程(2023年修订)》于7月7日向本校和社会公布。
原《东北大学章程》自2014年7月经教育部核准发布以来,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学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学校于2021年7月依法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经过前期准备、起草修订、征求意见、形成草案、审议审定等修订过程,对原《章程》作出73条修订,《章程》条款从94条增加至95条,并修改了第四章和第六章的章节标题。
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在学校办学治校活动中处于基础地位。学校将以新修订章程实施为契机,加快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学校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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